武汉医保参保条件及要求
武汉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城市居民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居民;
2.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并取得本市学籍的学生;
3.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非从业居民;
4、本市城镇户籍,未享受月养老金或养老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5.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
6.非本市城镇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7.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市工人
武汉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未参保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应符合新保险的条件
(一)男性已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性已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
(二)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
(三)持有本市个体经营许可证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者。
二、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新参保信息。
(一)本人在城镇的常住户口;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电子照片;
(4)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日至22日(休息日除外)到居住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