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
接受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了个人信息登记的外地公民,因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遗失等原因需要补领的,可在其就业、学习、生活所在地的区(市)县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处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不允许的对象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外貌变化较大,或者人口系统照片与历史认证照片差异较大,没有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取、冒用户口簿、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买卖、使用伪造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
4.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省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5.有一个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