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一、重庆市失业保险缴纳时间
每个月20号以后,有的区县早的话,15号16号左右。
二。扩大:实施分阶段失业补贴政策
(一)2020年3月至12月,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本年度参保并有缴费记录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6个月,标准为200元/月。失业补助金由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费用”账户中支付。
(二)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地区重复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已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招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执行死刑,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因保险缴费年限而减少。
(四)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出(转入)。失业补贴发放期满或停止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相关信息,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