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老保险发放政策


湖南大学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一览

湖南大学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出台?详见下文。

一、什么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并退出社会劳动领域的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一项基本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大学生毕业后在企业或者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与单位一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具有城镇户籍的,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贡献率是多少?

与单位一同参保的高校毕业生,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工资一般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中所列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比例方面,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志愿高校毕业生,本人可选择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或60%作为缴费基数为其参保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三。大学毕业生异地工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吗?

根据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和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原则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因工作单位或工作区域变动,无论是省内还是跨省,均可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无障碍转移。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分段计算,养老保险权益可转为累计享受。

四。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如何计发基本养老金?

参保的高校毕业生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他们可以申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基本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统筹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月数,根据城镇居民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确定。如果60岁退休,计算的月数是139,如果55岁退休,计算的月数是170。

5。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还能享受哪些福利?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我省《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任翔社发〔2013〕40号)的规定,可享受两种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全省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4;二是遗属养老金,其标准为本省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此外,被保险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余额全部返还给死者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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