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异地认证方式
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不在当地长期居住,或者可以通过信函、照片、视频等方式证明。,并且可以异地认证。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当在每年集中认证开始前,向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城乡居民发放认证通知书。
1。信函认证。
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或其家属可从指定网站下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救助认定表》(以下简称《救助认定表》(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和《救助认定表》到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救助认定手续。《救助证明单》须加盖本人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或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救助证明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参保所在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将相关资料归档。
2。照片认证。
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持当日报纸(明确显示日期的页面)拍照,将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参保所在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通过彩信、QQ、微信等电子传输方式将照片和身份证发送到参保所在村(社区)资格认证人员。村(社区)资格认证人员对照片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筛选,确认无误后,将邮寄或打印的照片粘贴在待遇领取人资格认证审核表上存档。收集的电子照片应以电子方式存档。
3。视频认证。
有条件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使用手机、电脑等工具,通过QQ、微信等方式与参保所在地村(社区)资格认证工作人员进行视频认证。村(社区)资格认证工作人员将对视频图像进行核实和筛选。确认无误后,截图存档打印。将打印好的图片粘贴在领取人的资格认证审核表上存档,截图资料要电子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