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未满12分、逾期未验证、被扣留、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被锁定注销且可以收回的,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更换机动车驾驶证。
用户上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损毁换证】业务功能即可办理。
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亲自到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业务流程和操作说明
业务说明→用户申报→确认信息→数据填写→确认提交→完成提交。
破坏替换过程
第一步:[业务说明]
在此步骤中,用户需要仔细阅读其内容,包括:处理损坏更换时应注意的内容及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如果是,请勾选“阅读并同意”,然后单击“下一步”转到第2步[用户声明]。
第二步:[用户声明]
在此步骤中,界面显示声明的义务和内容。用户仔细确认不存在所列的不允许申请的情况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第三步【确认信息】。
第三步:[确认信息]
这一步,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仔细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第四步【数据填写】。
第四步:[填写数据]
在此步骤中,用户选择收件方式为邮寄或窗口收件。业务受理成功后,选择邮政投递的,由邮政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投递机动车驾驶证和通行费票据,并将回收的资料送回车管所。选择窗口自取的,可以在选择的取车网点窗口自行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寄方式,用户应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和使用新地址。单击[使用新地址]添加新的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需要选择自取网点,可以查看详情或者地图位置。
单击[下一步]转到步骤5[确认提交]。
第五步:[确认提交]
此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和收集详细信息。再次确认信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将6位验证码发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上。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第六步【完成提交】。
第6步:[完成提交]
本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业务流水号。此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在提交后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并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业务流水号在网管进度中查询业务处理进度。
用户应提前准备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注释
1.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了解网上处理损坏换货的相关要求。
2.用户申请预受理前,按要求准备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等材料。
3.成功受理后,选择邮政投递的,由邮政快递员寄送新的机动车行驶证,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
4.一旦用户在网上申请更新损坏的许可证,该业务将不被接受注销。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在指定网点取证的,系统将自动将该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不允许该用户办理网上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