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交后重庆生育保险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中断两个月(不含)且在内继续参保的,缴费年限不受影响,可连续计算。
1.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渝社发〔2017〕190号)等文件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跳槽时,新单位为其继续参保缴费在3个月内的,原单位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超过3个月的,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且根据新参保单位职工的有关规定,需连续缴纳6个月生育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