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后,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老年人乘坐观光车、缆车半价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凡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惠政策的通知》(鲁府字〔2020〕240号)要求的国有景区,要严格执行待落实的老年人优惠政策。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景区制定老年人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交通工具的优惠措施,切实提高老年人的旅游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