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年人优待内容
优惠待遇的内容
(1)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二)在政府投资的国有景区内半价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交通工具;
(三)优先就诊、化验、检查、缴费、取药,必要时优先住院;医疗机构为外省老人在山东旅游期间突发疾病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四)政府设立或者扶持的公园、景区免费开放;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区,七十周岁以上免费,七十周岁以下门票半价;
(五)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六)按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设立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进行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