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其他区户籍可以在龙华区结婚登记吗?
海口龙华区婚姻登记
属于海口户籍的人员可以到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具体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大陆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烟登记处登记;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五)双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6)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
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提供的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不一致的,首先由居住地公安部门予以纠正;
(二)、第一次结婚的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应注明未婚;离婚双方应持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户口簿“婚姻状况”应注明离婚;丧偶一方的户口簿应注明“婚姻状况”栏;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2寸彩色大照片3张;
(4)男女双方均应提供婚前医学检查的正面。(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