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落户提供的“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哪些?
办理相关落户需要提供哪些「亲属关系材料」?应该如何提供?
“亲属关系材料”主要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及协议、判决书、公证书、申请人或关系人住所地户籍管理机关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可以体现亲属关系。已经记载户籍的,不再提交。根据各种落户方式,涉及迁入、投靠、给近亲属提供产权的,要区分不同情况,用相关材料确认。
除“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以及人才、居住、就业落户外,其他落户涉及近亲属且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使用双方出具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