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十二项便民措施


公安部推出8项出入境便民措施 附详细解读!

公安部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八项出入境便利化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摄影、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将进一步释放公安出入境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一项:省内居民可办理全省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项规定办理)。

措施解读:2012年1月1日起,公安部在部分具备条件的省份实施因私办理出入境证件措施(申请人须在申请地居住满1年以上),方便省内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更加频繁,上述居住时间有限的就近省份办证措施已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省内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普遍具备了实行无居留时间限制、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条件。新办法实施后,全国各地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的省内任何一个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部分因私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此外,考虑到部分涉港澳台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有特殊规定,如果想在港澳台定居,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港澳台个人旅游签注签发给始发城市的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港、澳、台地区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企业登记注册地申请。申请人应根据不同情况提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并按规定的受理地点和相关条件提交申请。

第二项:省内居民可办理全省范围内往来港澳台自助旅行签注。持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人(在册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 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意自助设备上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开通个人旅游城市的非本地居民,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时须持有居住证)。

措施解读:自助设备具有流程优、效率高的特点,申请人可即办或即办。目前,957个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开展了自助服务,自助设备7600余台套,让群众享受到了家门口办证、24小时办证的便利。但由于信息沟通、设备容量等原因,大部分自助办证设备只能为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自助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省内流动人口就近自助办证的需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加大设备投入,扩大受益人数,推动实现了本省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自助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进一步方便了省内流动人口就近办理自助办证。此外,考虑到赴港、澳、台个人旅游签注仅在部分城市提供,特别规定,开通个人旅游城市的非本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办理个人旅游签注。

第三项: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本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户籍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户籍居民居住地就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按特殊规定办理)。申请人在就近办证时,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子女关系的生育证、父母关系子女在本市出具的书面说明。

措施解读:2013年7月1日起,公安部在部分城市实施外省籍配偶、本市户籍居民未满16周岁子女可就近办理部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该措施实施以来,解决了部分有直系亲属在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在本市办证的实际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住宿等条件的大幅改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直系亲属特别是父母、成年子女在本市居住或频繁往来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跨省通行证需求越来越突出。为进一步方便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优化推广上述措施。一是取消外省籍子女为本市户籍的年龄限制;二是外省户籍本市居民的父母纳入受益人范围;第三,措施推广到全国。新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就近办理证件时,除常规申请材料外,只需提交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为结婚证,子女关系为生育证,父母关系为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无需提供居住证明。鉴于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居留、商务等活动必须按特殊规定办理,具体请参照第一项便利措施。

第四项: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数量。申请人凭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往来港澳电子护照和往来台湾电子护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意自助设备上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措施解读:目前,我国共有7867万张卡式往来港澳电子通行证和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由于卡式证件无法直接注明签注用途、剩余次数等信息,经常发生持证人到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查询签注有效剩余次数,或者因忘记签注剩余有效次数而被阻止出境的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安部部署升级了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系统,增加了查询签注功能。申请人可凭本省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在省内任意自助设备上查询有效签注剩余数量。

第五项: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照片)。暂不具备条件的窗口,对无出入境证件照片或照片不符合《出入境证件拍照指引》标准的申请人,应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拍照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照片)。

措施解读:为进一步提高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节约申请人出入境证件成本,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摄影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照片)。该措施实施后,群众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选择免费照片服务或社会化照片服务。考虑到在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警力装备的配备和接待场所的规划,在全面提供免费摄影服务之前,要对不携带照片或照片不符合《出入境证件摄影指南》标准的申请人提供免费摄影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照片),让群众“少走一趟”。

第六项:为华侨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对来华探亲、洽谈业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和办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按规定签发五年内有效多次往返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从事私事需要长期居留的华侨,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下的居住证。

措施解读:近年来,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华侨华人来华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华侨华人参与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给在华工作、学习、生活的华侨华人提供更加便利、务实的出入境环境,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优化华侨华人出入境和停留措施,将签证由此前的最长1年放宽至5年。将居住证期限由之前的最长3年增加到5年。

第七项:大力推广自助通关服务。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加强自助边检通道建设。2018年,拥有自助边检通道的口岸数量将达到全国旅游查验口岸总数的50%,自助边检通关人数将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措施解读:边检自助通关具有高效(人均通关时间不超过10秒)、便捷的优势,是便利出入境人员通关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扩大边检自助通关人员范围,拓展升级自助查验渠道。2017年,边检使用自助查验通道的出入境人员达到2.58亿人次,占出入境人员总数的43%。为充分发挥自助查验通道作用,方便出入境人员通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建设,大力推进空口岸自助通关。2018年,旅检口岸自助通关比例由目前的35.8%提高到50%,自助通关人数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第八项: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和凭证自助打印服务。使用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的中外旅客,可在自助查验通道后面的自助打印机上免费打印最后一次从口岸出境或入境的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与边检机关在出入境证件上加盖的中国边检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措施解读:目前,旅客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时,其出入境证件不再加盖中国边检印章,出入境记录也不再标注。需要向使领馆办理退税、报销、签证核销等业务的自助通关旅客,需要向边检机关申请加盖印章,或者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和边检机关查询并打印其出入境记录作为证明。为满足旅客对出入境记录的需求,公安部开发了出入境记录自助打印系统的软件和设备。旅客可在实行自助通关的口岸打印最新出入境或入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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