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就业途径落户指南(条件+手续+流程)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按就业渠道申请迁入经济并落户,或按就业渠道申请城镇户籍迁移。
(1)结算范围和地址。
注册(雇佣)、为企业工作、创业等的人。,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或使用权的房屋,可自愿选择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出租房屋或借用房屋)的集体单位、出租房屋、社区集体户、近亲属户落户。
(二)结算程序。
落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户口簿、身份证或可信的电子认证证书;
2.录用确认材料;(社保证明)
3。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亲属关系材料、拟落户地证件。
亲属关系材料:
主要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及协议、判决书、公证书、申请人或关系人户籍所在地户籍机关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这可以反映亲属关系。根据各种落户方式,涉及迁入、投靠、给近亲属提供产权的,要区分不同情况,用相关材料确认。已经记载户籍的,不再提交。
除“夫妻”、“父母”、“子女父母”和人才、居住、就业外,其他落户涉及近亲属,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凭双方出具的声明办理,并在实有人口系统、定期表、户口簿“亲属关系”栏注明为“其他亲属”。
定居地的文件
①由近亲属提供房屋落户的:
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无产权房声明书;
房屋所有人同意落户的承诺书。
②集体户:
无产权房声明书;
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的承诺书;
订婚书。(单位、人才、社区等集体户需提供材料)
办理流程:
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站式办结”。
(1)“一窗受理”。由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根据居民申请落户、迁移的途径和理由当场受理。
(2)“一表申请”。受理的民警会从实有人口系统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打印后交给群众核实后签字确认。
(3)“一站式完成”。材料齐全、形式适当的,即时办理,一次办完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