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申领济南市居住证,应当先成功申报居住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向省内任一城市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在经济上有合法稳定住所;
(2)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有其他材料证明在济南实际居住、工作、学习满半年,或预计居住半年以上,并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处理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可包含以下材料之一: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行驶证。
(二)在济南实际居住证明
它可以包含以下材料之一:
或者本人配偶的(需证明夫妻关系)房屋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均可);
房屋租赁合同;
居住在本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单位出具的证明;
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证或在校居住证明;
物业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在居民(亲属)家中居住的证明;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他居住证明。
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凭上述材料直接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上述材料能够证明其在济南实际居住或者预计居住半年以上的,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所持材料不能证明在济南实际居住或者预计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纳税或者社保证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作为补充证明。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处理流程
(一)在线处理
先在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进行流动人口网上登记——登记半年后,持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在自助制证机上当天取证。
(二)现场处理
去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登记半年后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在自助制卡机上当天取证。
(三)快速处理
如果有证明材料证明在济南居住半年以上,也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大概两三天就可以拿到!
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凭上述材料直接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上述材料能够证明其在济南实际居住或者预计居住半年以上的,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所持材料不能证明在济南实际居住或者预计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纳税或者社保证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作为补充证明。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