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新生儿及随迁城乡居民非年度参保登记期
设置基础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石〔2016〕59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2016〕94号第一条
应用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具有本市户籍的新增城乡居民。
处理材料
1.新生儿:户口页、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劳动保障站盖章的《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处理流程
1.居民或监护人将办理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2.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医保协管员到医保经办机构居民保险管理科提交办理材料,办理参保登记;
3.居民保险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参保登记;
4.审核通过的,当日注册;
5.未通过审查的,告知原因。
表格下载
点击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处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昌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处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 00-12: 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月)
下午:14:00-18:00(6月至8月)
电话:0311-8386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