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承租公租房后能不能做公租房担保
天津的公租房租出去后能有保障吗?
答:号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津政发〔2016〕18号),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已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以及法律规定不需要担任担保人的,不得提供担保。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天津公租房,不需要担保?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家庭可以免交租赁保证金:
1、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自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供租赁担保:一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月缴存额500元以上;二是住房公积金账户总余额在3万元以上。
对免交租赁保证金的家庭,由区房管局审批,保留《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表》原件,并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免交租金保证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