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离婚预约办理条件及材料
海口离婚预约办理条件
1.双方或一方在海口行政区域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大陆居民;
2.要求离婚夫妇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处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2.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结婚证;
3.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4.现役军人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和部队颁发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5.双方各提交两张近期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注意:要带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