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
长沙毕业生落户指南
一、工作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办法(湘公通〔2008〕46号)
第二,客户:
毕业,回原籍,转学,本科落户;户口已迁入学校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现在大学、中专(含技校)学生因毕业就业、回原籍、转学、退学等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入本户口管辖地的。
三。工作材料:
(1)毕业生就业户口
在长沙就业的全国高校毕业生,需要本市户籍。请准备:
1、报名证明(省属高校毕业生来长沙就业,请到省或市教委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居住证(本市学校毕业生提供学校集体居住证);4.身份证
在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还应提交由省、市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长沙高新管委会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技工学校毕业生,凭省劳动厅《分配计划通知书》和各地、州、市劳动局出具的《登记证》(加盖各地、州、市技工学校毕业分配专用章);到中央在湘单位或省属单位就业的凭省劳动厅发给的《登记证》(加盖省劳动厅技工学校分配专用章)办理。
(二)学生毕业后失业,返回原城市户口的。
指长沙生源的毕业生。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籍证明、迁出派出所证明原件和父母户口本。
(3)转账账户
凭省教委的“同意转学”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以及《学籍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
(四)学生退学或学校迁回原城市户口的。
凭学校登记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身份证、迁出派出所证明原件、居住登记证明。
四。程序:
市公安局窗口和区县市局人口管理部门均可受理。
五、服务收费:
免费
不及物动词服务期限:可以即时办理。
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电话:0731-88665040
[重要提醒]进入我们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长沙土地宝”(微信ID: cshabdb),回复:您落户长沙后,可以获得落户长沙的网上预约入口,还可以查看大中专落户、购房落户、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等各类人群的落户指南,包括落户条件、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