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市老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支付对象:
1。南京户籍人员:
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乡居民;
2。非南京户籍人员: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南京台胞。
如果没有办理保险,可以直接办理。参见>: gt
付款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按规定参保的居民,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足额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不能正常享受2021年居民医保待遇。
支付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
1.符合条件的扶贫困难人员和被征地个人不缴费。
需要精准扶贫的人群:
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参保居民、特困供养人员、属于临时救助对象的重病患者、60年代裁减的退休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员,不缴费的,由财政全额补贴。
被征地人员:
享受本市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和享受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的资金。
2.以下两类人员需要按照筹资标准全额缴纳:
1.户籍关系迁入本市未满5年的老年居民需缴纳1730元,其他居民需缴纳1750元。居住登记期限确定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需缴纳1410元。
付款方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2021年12月25日前,参保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2022年度医疗保险费。
一、网上支付
1.可以点击“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保-社保缴费办理模块进行缴费。
2.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服务”进行缴费;
3.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纳。
4.江苏税务APP首页-社保业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
二、业务经办银行柜面实时支付。
您可以通过以下银行柜台实时缴费或将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存入上述已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1)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南京银行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6)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
(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三。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同上)代扣代缴。
缴费人将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存入上述已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由银行统一代扣代缴。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验证程序的,不予单独处理。
付款单打印: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的,可在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办银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账单”作为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