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刚入住的公租房可以互换吗?
gt; gt gt如果只是入住公租房,可以和其他小区交换吗?
答:没有。
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令第54号)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朱槿建发〔2021〕12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首次租赁期限为3年。【/s2/】承租家庭首次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满一年后可申请调换,租期内只允许调换一次。所以,刚搬进公租房的居民是不能要求换房的。
gt; gt gt天津公租房交换家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网搭建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交易平台”,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的公租房租户因就业、子女上学等原因,登陆后可发布和查询房屋交易信息。申请调换的承租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没有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行为;
(二)首次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满一年后申请调换的,租赁期内只允许调换一次;
(3)申请人(承租人)、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和担保人达成书面协议;
(四)在不同小区租住同一套公寓的家庭可以互换;
(五)承租家庭不缴纳房租、物业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6)原租赁房屋的室内设施设备无缺陷或损坏;
(七)原租赁房屋尚未拆除或恢复原状的;
(八)原承租房屋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