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公告
2022年我校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Xuexin.com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由各学院确定。考生应根据以下项目进行准备:
一、提前了解复试相关的文件和规定
请考生提前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上远程复试室规则》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政策规定。
网络复试主要包括缴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面试。考生要仔细阅读报考院校的复试计划和要求。
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链接地址:
二。考生的复试安排
1。志愿候选人
需要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根据各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2022年各学院咨询电话、复试通知、公告链接(持续更新):
2。转移候选人
调剂的考生需要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被学院选中后,他们通过调剂系统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后,即获得复试资格。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等工作,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含1名志愿),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付款
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我校复试费为180元/人。复试费用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支付。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如果候选人支付错误的费用或付款后没有参加复试,将不会退款。
四。复试资格考试
根据考生所在学校和学院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见附件2)和复试材料,学院可根据需要在后期进行原审。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网络远程复试安排
复检的主要内容是:
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评价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扫描件或照片以规定方式提交至我校。
2.专业知识评估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原笔试内容的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能力评估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以及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经历、人格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会计与工商管理硕士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
5.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外,还需额外选修两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考试科目不得与首次考试科目相同。
按照学院复试办法和通知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遵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40%,复试60%。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 * 4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60%) * 60%
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 * 4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36%+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5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10%) * 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5.会计、MB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七。入场
根据我校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和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录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总分相同,则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由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复试合格的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要把一个志愿考生和一个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在一个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3.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将由我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书”。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书》后,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报考院校书面提出。学院应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并答复考生。
如果考生对学院的处理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或学校纪检部门咨询。
联系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0773-2290659(纪委监察室)
电子邮箱:yjsyb@guet.edu.cn jub@guet.edu.cn(研招办)(纪委监察室)
九。其他解释
1.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求考生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等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和学籍。
2.我校及其招生院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信息平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各招生院校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即视为已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我校将尽力保证考场软件和网络的畅通,尽力协助考生完成复试。如果考生在复试时由于考场以外的原因没有复试成绩,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的规定,
我校202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在新生入学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向各招生学院提交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6.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7.各类定向就业协议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评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区下载。
8.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23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