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广西公立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理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明确项目设立机构
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设立权限在自治区,各地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我区新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组织学生活动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出。经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公布实施。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或自治区发展改革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或其他机构以任何名义在学校收取任何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