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集体户口能申请公租房吗?
”“天津市集体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答: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津府发〔2021〕12号),属于单位城镇集体户籍,因就业在本市(市内六区、市周边四区)落户两年以上,仍在天津工作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住建委申请资格审查。你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根据规定对你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天津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的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天津市周边六区四区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住房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2)具有天津市环六区、环四区户籍,年人均收入3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且无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居民家庭(含18周岁以上单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