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职工养老保险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①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的具体规定:
随用人单位参保,男,应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以个人身份投保,男性,应年满6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应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忽略同一缴费年限,应年满55周岁。
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
实际缴费年限从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开始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服务工作时间。因为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一样,需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个人档案来确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其中,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可选择不补满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