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处理条件: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丢失、因质量问题退回、不在福州市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辖区大队申请注销登记。
需提交的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需本人办理)
2.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丢失不可用),
3.驾驶执照。
收费标准:
免费
处理时间限制:
当场解决
电话:
091-12345,0591-83404988(机动车管理局)
地址: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二号楼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程门镇黄山车管所2号楼4楼
交通方向:乘坐67路公交车在驾管处下车,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在排下站下车,向南走200米,在福厦路三环高架桥左转,沿三环路行驶。
注意!
需要提醒的是,电动自行车的注销并不能恢复新车的黄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