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范围和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还有孩子去世的爷爷奶奶;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与兄弟姐妹分享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但每人分享的金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二)扣除方法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协议分摊,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摊。
注意:
(1)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约定分摊为准;
(3)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数额。
(三)扣除起止时间
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的月份开始,到抚养义务终止的年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