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广西桂林市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范围和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中国境内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所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二)扣款方式:
1.个人或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其中一方可以选择扣除。
2.婚前单独购买:婚后可选择一方房屋,由贷款人按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夫妻双方按照每月500元扣除各自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确认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不变。
(三)扣款起止时间:
借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月份——贷款全部还清或借款合同终止的月份。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