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务工人员返岗包车补贴申请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补贴
1.企业应在我市注册、纳税申报、缴纳社保。
2.向疫情相对较轻的省外劳务输出地政府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劳务包车运输。
二。补贴条件
组织包车(含铁路客车)和企业间拼车。一班车原则上不少于10人。特殊情况下的具体人数可由县(市)区人社局确定。
三。补贴标准
1.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承运公司包车运输的,按照企业与承运公司的包车协议确定总费用(含交通意外险)的50%补贴。
2.企业自有车辆的,由县(市)区交通局按往返里程运价标准补贴全部费用(含交通意外险)的50%。
3.省外政府劳务办事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汽车运输方式输出劳务的,由我市、县(市)区交通局按往返里程运价标准补贴全部费用(含交通意外险)的50%。
4.通过铁路客室的,按实际票价补贴50%(不高于高铁二等座)。航空空票低于同期铁路票价的,可按航空空票的50%补贴。
四。申请程序
1.企业向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与运输承运人签订包车协议(不要求车辆所有权),并向县(市)区人社局备案。企业在转移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相关材料,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核补贴,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拨付。
2.省、市属国有企业需要包车运输的,向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人社局备案并接受补贴。
3.组织包机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底(暂定)。
咨询电话
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523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