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海南公积金提取
办理渠道:海南公积金APP、网点大厅、柜台。
处理流程
1.Web大厅/APP处理:员工发起业务申请,根据业务需求录入信息并上传原始业务处理需求。
2.柜台办理:员工本人向柜台提交业务办理需求原件。
职工提交业务处理需求后,直属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复核、二次审批,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准予提取的,基金支付结算到员工本人银行账户;不准予撤回的,应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撤回的理由。
提取条件
(一)职工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
2.自住住房的建造、改建和大修;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4.租住自住住房;
5.风灾、水灾、地震灾害、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自住住房损失。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拥有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二)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退休、退职职工必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退养手续);
2.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3.出国定居;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6.港澳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港澳台工作。
(3)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写字楼、产权酒店客房等商业地产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商业地产的贷款本息。
(四)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商业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