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缴费年限
一、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按现行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退休好,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含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本人按规定需缴费满10年), 而我可以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但仍需缴纳大额医保),也就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1。什么时间可以视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包括(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以下视同缴费年限不再重复计算):
在市外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随军失业军人配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004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
军人的现役年限;
1993年3月至2004年12月,用人单位在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2。退休时,员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必须在退休当月申请一次性缴纳年限不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否则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暂停医疗保险关系);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可以选择继续按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届满,也可以申请按现行标准一次性缴纳剩余的医疗保险费。
二。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
按照规定,我市居民医保按年缴费,当年居民医保待遇照发。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按规定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1。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都参加了。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怎么换算?
参保人参加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时,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可按规定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原市区参保的,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缴费月数的12.5%,折算为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实际缴费月数(折算不足整月的,四舍五入)。
原在市外参保的,在市外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认定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缴费时间也可按缴费月数的12.5%折算为职工医保作为缴费年限(折算不足一整月的,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