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件
1、在我市市区,具有城镇户口,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合法经济收入,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已参加市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保险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本及其复印件(首页和我的页面);
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续保人员还应提供本人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处理地点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