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租房申请流程一览
《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公租房的保障方式有两种: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以下是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当按照市、州、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签署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对其申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申请人录取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审核机关调查核实申请人申请信息时,相关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免收相关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负责审核申请人的住房保障政策,如房改购房、集资建房、保障性住房、住房补贴等。
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登记状况、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认定等相关信息。
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居住证办理、车辆信息。
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目前的住房情况和自有房产(包括商铺、车位等非住宅资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申请人劳动人事合同签订、备案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核定工资收入。
退伍军人事务部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享受优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申请人从事个体经营或投资企业的登记信息。
税务部门负责提供与申请人相关的纳税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提供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