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种条件: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菌素或其他药物过敏的人可接种疫苗。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非急性或失代偿期,可接种疫苗。
(3)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长期血压≤90/60mmHg,但能过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疫苗。
(四)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腔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性酸中毒),可接种。
(5)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的左旋甲状腺素(优尼可),其甲减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
(6)慢性湿疹无明显发作,处于非治疗阶段,可接种疫苗。
(七)慢性荨麻疹目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接种疫苗。
(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接种疫苗。
(9)慢性肝炎非治疗期,肝功能正常,可接种疫苗。
(10)肺结核不活跃,可以接种。
(十一)银屑病处于非急性期(或非进展期),处于稳定期无需治疗,可接种疫苗。
(12)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疫苗。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期,无明显咳喘,可接种疫苗。
(14)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接种疫苗。
(十五)抑郁、焦虑等病情稳定,生活正常,可以接种疫苗。
(十六)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后,可以接种疫苗。
(十七)各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包括胰岛素注射液)不禁忌接种。
(十八)免疫系统疾病的一般原理(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就是小心接种疫苗。一般情况下,病情稳定时可接种新冠肺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十九)早期恶性肿瘤手术后,不再进行放疗、化疗;晚期恶性肿瘤手术后三年以上未进行放疗或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推荐使用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十)阴道炎、尿道炎等尿路感染,无发热,在非治疗阶段,可接种疫苗。
(二十一)单纯性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接种疫苗。
(二十二)心脏病支架、搭桥术、起搏器等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接种疫苗。
(二十三)器官移植后恢复良好,移植物功能稳定。建议使用新冠肺炎灭活疫苗。
(二十四)脑血管疾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经过8周的稳定治疗,血压控制稳定后,可以接种疫苗。
(二十五)骨折、外伤、无感染和发热者,可接种疫苗。
(二十六)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患者,在新冠肺炎不忌讳接种疫苗,建议接种。
(二十七)经医生评估认为可以接种疫苗的其他情形或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