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2022年3月起,省级统筹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减半,退休人员拨付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
如下所示:
(一)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职工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由本人月工资的1%调整为0.5%;
(二)年满41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由本人月工资的2%调整为1%;
(三)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比例由退休金额的5%调整为退休金额的4%。
2023年省级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2〕2号)继续完善个人账户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