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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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坚持全区疫情防控“一盘棋”思路,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严格压实属地、部门、行业、个人“四个责任”,严格做好风险人群来桂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防控管理返桂人员。
来自中国中高风险区和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和单位报告,在到达广西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社)和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三、严格加强对返回广西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的检查。
铁路、民航、交通、公安、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对14天内从有本地新冠肺炎病例的省份返回广西的人员,严格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加强对区外人员、到达广西途中和全过程的政策告知,要求未按要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及时采样检测。建议所有回广西的人,到广西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遵守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
风险进入社区并纳入社区管理后,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禁止私自外出。如疫情未按要求扩散,将尽快依法处理。
五、严格加强人员聚集管理。
回广西的人要减少聚会,少逛,少走,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倡导文明新风过节,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少占座位,少参加宴请,控制家庭聚会,不搞联欢或游园活动,提倡网上拜年。
不及物动词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
返回广西的人员应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注意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人群、严重慢性病患者等。,应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七、严格个人健康监护。
来桂和回桂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居住史和接触史。
八、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管理要求。
来往广西的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港口等公共场所,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九、严格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倡导用餐时使用公用勺子和筷子,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水果洗净去皮,避免直接接触生的或半熟的冷链食品,处理生熟食品的砧板和刀具分开。勤洗手,用纸巾、毛巾等捂住口鼻。打喷嚏和咳嗽时。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礼仪。
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强化个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地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配合查询,如实告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