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指南
一、预防接种禁忌症指南在哪里发布?
为方便群众就近开具预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禁忌证或中止接种证,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在新冠肺炎现有接种单位中指定开具预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禁忌证或中止接种证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可指定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或公立医院为群众提供预防接种禁忌证服务。各地要以便民为原则,合理划分定点机构责任区域,及时公布定点机构名单。各定点机构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禁忌症或暂停接种标准,科学评估群众健康状况,为有需要的群众出具证明。
秀峰、叠彩、象山、七星、燕山区可以认证的医疗机构如下图所示。荔浦市、临桂区和十个县由本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并公布。
二。发布预防接种禁忌症指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新冠肺炎国家预防接种技术指南(第1版)、新冠肺炎预防接种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停接种的人可以到指定单位开具《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禁忌证明》。开具证明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如果他们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亲属代劳,但你可以凭预防接种禁忌证出入公共场所。
三。出具预防接种禁忌证的人出入公共场所还需要登记吗?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尤为重要。在新冠肺炎,接种疫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有些人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接种疫苗。为了方便这个群体,目前,出具预防接种禁忌证的人,凭预防接种禁忌证出入公共场所不再需要登记。后续,“无预防接种证”将与广西卫生编码挂钩,群众无需随身携带纸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