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紧急通知
安微名典[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海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截至8月14日10时,事故已造成51人死亡,701人住院治疗(其中重症71人)。事故暴露出一些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不力,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等。
要求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深入生产和工作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明察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大检查、“打非”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检查、石化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并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对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品车站、港区、机场、火车站、危险品运输和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进行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止使用,并指定专人24小时盯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方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质的特殊监管措施。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到位或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相应资格。二是危险货物港口应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性和禁忌性特点进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港口装卸、驳运、储存和包装危险货物或拆封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三是严格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作业技能。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科学制定化工行业发展规划,选择安全合理的厂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盲目投资和盲目开发。二是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准入关,立即停止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违法建设和严重违法项目。三是加快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改造,提高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事故救援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二是加快整合危化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资源,统一规范地方政府接收处理危化品事故平台,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三是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专兼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专用设备和物资。四是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作为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技能。
六、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尽快实现省、市、县、乡、村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严格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事故查处,对典型事故进行逐级排查督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要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安全整治。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大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投入,注重预防和治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请各地区于9月15日前将阶段性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做好监督检查、信息通报等工作。结合正在进行的安全检查。
国务院安全委员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