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社保关系迁入南京?
在南京参加社会保险后,跨区转移人员应向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申请延续社会保险关系:
(1)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基本医疗保险(联)证;
(3)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南京户籍);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