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统一缴费比例
江苏凌在职员工缴费政策:
江苏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每年省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0% 的缴费率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可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长时间为一个自然年度。在全省社会保险年度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之前,他们还可以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每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长时间。但不得违规往前凑,以弥补以前年度增加的缴费年限。
待遇享受政策:
领取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已在企业工作并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在50岁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在55岁时领取待遇。
执行时间:
以上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规定为准。各地不得自行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已出台的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