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覆盖范围:
(一)除应参加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所有具有桂林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非桂林户籍、非统筹地区人员按规定参保。
(三)桂林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工院校、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及幼儿园在册儿童,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四)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台湾省、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
(五)符合《在华就业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但未就业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