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我镇社会治安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募15名战士。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战斗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子。
2.身高175cm以上。
3.年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6.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7.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8.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9.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10、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募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者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联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接受教育的;
7.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兵役或者开除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警察救助的。
三。注册资格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掌握公开招聘的具体条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1.沙田公安分局辅警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同版)。
除上述(1)、(6)项信息外,其他信息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经查验后返还本人。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售完即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沙田镇站前路6号沙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电话:0769-87009348
联系人:林绍峰和陈慧如
四。雇佣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组织体能测试。
(3)笔试:体能测试合格后,组织笔试。
(4)面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体能和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5)体检:面试合格后,自费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
(七)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对象经政审、考察后,由沙田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培训、使用和管理,并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不予录用。
(八)试用期考核:新招募的战士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5.工资(含五险一金)
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