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缴费
一、失业保险缴款的比例和数额: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率为0.5%,职工为0.5%。
1.缴费基数上限为16407元,下限为32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6.41元,个人16.41元;
3.最高支付金额:单位82.035元,个人82.035元;
4.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0.5%。
二。2019年领取失业救济金标准
1.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最高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2.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我市参保且户籍在深度贫困县的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提高至我市最低工资最高标准的90%。贫困县是指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