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海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
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金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2年内可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始申报材料,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备注:弹性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无需提供。
应用方法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受理、审核、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