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海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
一.补贴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法律基础
1.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21〕14号)
2.《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贴资金办理程序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
三。申报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材料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2年内可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始申报材料,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备注:弹性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无需提供。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方法
1.网上办理: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申请注册;
2.线下办理:“高校毕业生一件事”服务窗口;
3.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不及物动词补贴标准
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金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