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市(县)、区发改委(经发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
《关于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SUFA改发〔2021〕1325号)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收费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线下学科的校外培训机构为非营利性组织,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本次制定的政府指导价适用于经无锡市教育局(含市[县]区教育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应当在我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收费水平基本稳定。
严格规定充电范围
学科分类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范围的通知》(教监发[2021]3号),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上述学科的国家课程标准。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一)课时长度。线下义务教育学科校外培训标准课时为45分钟。实际课时与标准课时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
(2)课型设置。班级分为大班(35人以上)、中班(10-35人)和小班(10人以下)。
(3)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线下义务教育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
课型25元/学生课时;中产40元/学生课时;小班60元/学生课时。最高上浮5%,不限浮动。
高中通用科目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义务教育主体网上校外培训收费相关事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主体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苏发改费发〔2021〕1325号)执行。
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1)加强收费公示。培训机构应当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网上报名、公开媒体等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格、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
(2)规范收费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校外学科培训机构收费前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函〔2021〕10号)规定,收费必须使用我市财政监管服务委托管理信息系统。收费周期应与教学进度相协调,一次性收费(包括充值、副卡等形式的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单个科目60学时,且
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每年6月底前,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连同上一年度的收入、成本、利润、关联交易和政策执行情况,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措施。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哄骗价格,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并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完善。普通高中学生校外培训费管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无锡市发改委无锡教育局
无锡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