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福州主动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能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福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在此期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最后一个参保地为福州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在此期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临时生活补助。未按规定履行保险给付义务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申领和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二)无故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求职登记,有求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