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参保的工伤保险怎么缴费?
【/s2/】重庆个人工伤保险怎么缴纳?
工伤保险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身份无法覆盖工伤保险。
延伸阅读:
重庆市工伤认定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人们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往返工作地点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宿舍的合理路线上;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
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如买菜),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曾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下列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
(是否工伤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