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条件及材料
海口市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受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过培训,有资格申请补贴。
所需材料
个人取得创业培训证书后12个月内,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申报资助(所有材料需学员本人签字):
1 .《海口市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2.补贴对象身份证明材料(与机构开班申报所需证明材料相同);
3.创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4.培训机构出具的《海南省非税收入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发票;
5.个人承诺书。
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如为外省户籍人员,还须提供海口市居住证(毕业年度和毕业年度在海南省辖区内学校毕业或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辖区内学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驻海南省部队随军家属、在海南省办理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