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退费办理材料
海口社保退款材料
单位或个人填写《海南省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并根据退费种类提供相应材料。单位或个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社保经办机构错误审批退还社会保险费、退休人员退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就业部门退还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需要材料。
(二)灵活就业人员死亡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相关死亡材料或承诺书。
(3)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外单位参加就业保险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为职工缴纳更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提供参加省外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明细。
(四)员工未及时退保的退款,公司提供离职证明(由员工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职工死亡退款未及时停止,单位提供相关死亡材料或承诺书的。
(六)退还单位申报缴费基数高于实际缴费基数的部分,由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表。
(七)退还被保险人的刑期,并提供法院判决书、释放判决书等材料。
(八)退还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申请退款的说明;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雇主的确认证明;
4.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