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医保账户里的钱怎么划入的?
海南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在职个人账户月转移标准为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月入标准为退休后第二个月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60元,70周岁(含70周岁)72元。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每减少一年,个人账户储存额标准降低3%。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前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退休后按第七条规定的标准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对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记录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划入其个人账户的财政专户。
个人账户使用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不得用于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